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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1705

歪酷博客

我们总在诉说忧伤,但我们的痛苦却一直沉默
himrlee @ 2012-01-26 00:48

       我每年放假回家都要修理一下家里的电脑。这本来倒是没什么,因为家里人用电脑又不懂得清理垃圾程序,又不懂得如何安装和维护软件,所以运行速度变慢或者文件破损是很正常的。但是今年确实遇到个大问题——没声音了。查了一下,关于high definition audio总线无法安装的问题很多,我大致研究了一下也没什么结果,于是这机器就变无声的了。然而写字这件事情么,我还没高级到可以无伴奏打字的地步,于是开了mp3来凑数 = =现在播放的是Kim Wilde的专辑《Come out and play》,这大约是2年前的专辑了,风格有点怀旧的感觉,那种90年代的意思。哦或许我是乱讲的,不过总觉得有点老派,不过好在很对味,所以一直放在mp3里面偶尔一听。说起来这张专辑的名字有些好玩,就叫做《出来玩》么?                
       按照惯例,过年的假期是奥斯卡提名的时候,今年公布的提名作品我他妈是一个都没看过,一个都没。尽管我的U盘中存着起码两部提名影片,然而没声音,我看个毛呢……考虑到假期结束回公司大概依然会面对高强度工作,所以对于能否在颁奖礼之前看完所有表演类奖项的提名影片这件事我是很悲观的。      
       好吧,高强度工作。说起来当初来这家公司面试的时候,就知道这里加班强度很高,我问加班是怎样一个情形?我们头儿当时说的是周六要上班,平日大概也要9、10点钟才能下班吧。我当时只是大概思考了一下,差不多也就是我来北京第一家公司的程度吧,既然当时能够活下来,那么4年之后再这么来一遍应该也不会死掉。然而,就春节假期前三周的工作强度来说,我觉得可能是人类极限了。嗯,至少这段时间我基本是每天0点之后从公司离开,包括3次通宵加班经历,没有周六日休息。嗯,你们觉得如何?我觉得呢,目前只是“坚持把项目做完,看看这项目到底能牛逼到何种程度”的想法在支撑,否则的话我应该是要骂人的。实话实说,这家公司是我从业五年来见过的业务水平最高,效率最高(这尼玛就是废话,加班到这操性再没效率也不必活着了),最具希望的一个团队。我对公司里的很多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表示钦佩,同时这里的同事们相处得也很不错。对,简单地说,除了工作本身不是人干的之外,其他的事情还都是很良好甚至很让我满意的。希望在未来的2到3个月之内,能够看到项目上线,算是给我的职业生涯一个不错的阶段总结。到那时候么,我可能会考虑一下下一个比较大的阶段。   
      嗯,一个比较大的阶段。我是不善于也不愿意去规划一个比较长时期的人生阶段,比如3年或者5年这样的长度,几个月或许还比较准确且能够得以执行。那么我所说的下一个比较长的阶段,我大致是想稍微考虑一下我30-35岁这个阶段。原因么,是因为顺利的话我会在今年和女友结婚——只是令一个证件,至于摆酒这件狗日的事情我会尽可能的去避免它发生——然后女友计划要在35岁之前生小孩,所以对我来说这就是33岁的事情。好了,既然考虑到要结婚生子,那么我就要考虑是不是要离开北京滚回大连来。北京其实并不是很适合我这个人生活的,就是俗话说的竞争太激烈,而我本身并不想去竞争什么。嗯,之所以北京会竞争这么激烈,各类资源会如此短缺,主要就是因为我这样的外地狗太多,这倒是一个很值得自嘲的事情啊。由于我和女友都是外地人,又没有有钱到可以不工作专心照料家里的各类事务,那么回老家便是个好选择。又因为我是个懒人,不太愿意跟她去四川适应陌生的生活环境,而且女友又不是很介意到大连来,那么回大连就是个选择咯!以上便是我对于下个阶段进行规划的原因和推导过程,合情合理不是么?话说当初要来北京的原因我也懒得说了,那么目前还留在北京的原因何在呢?其一是因为我这个行业在北京是比较容易找工作的,回大连我应该会改行。其二是因为虽然在北京的每个人身上分配到的资源是烧纸右手,但是北京这座城市本身的资源量还是蛮大的,所以在这里的生活确实有不少方便之处。再次,是因为这里有为数不多的朋友,对我个人而言便是女王和少年,再加上最近两年唯一结实的朋友,我的wow会长胖子。除了这三人之外,我在北京确实在没有什么人际的牵绊了。如果说还有最后一条的话,那就是“老子从武汉来的死大学生凭自己的本事现在在北京一月赚7000多块”确实是个稍稍值得满足虚荣的事情呢。  
       好吧,既然这是今后的一个选择分支,那么在何种情况下我会选择这条道路捏?在我看来,那就是我在网络游戏这个行业没有取得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比如说再干3年之后我还是一个基层的策划,那么再坚持下去可能意义也不是很大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若是在未来我所参与的某个项目牛逼大了,我获得了巨大的升迁或者被以巨额薪金挖到其他公司什么的,这又是两外一种情况了,是不是?所以说,去留之间,很重要的一点是我的事业的发展状况。  
       说到这里,有个小话题。关于人生道路上的重大转折这件事,你们是怎么看的?恰好今天和燕燕出去见了一面,谈到一些她的事业规划。当我不想说她的计划是不切实际的——我永远不会这么说,也确实不是这么认为——我只是想说一件事:你们觉得,人,是坚持做一件事而发生重大转变的可能性比较大呢,还是因为本身先做出了方向性的改变才取得实质变化(或者说不断转变发展方向)的可能性比较大?我怎么觉得是前者呢?“我们钦佩从一而终的精神,更赞叹自由奔放的灵魂”。说到底这只是招聘网站的广告词。  
       回到我自己身上。当初选择游戏行业,我给自己的一个前提就是“这只是我想完成的很多事情中的一件。一旦我觉得完成了,便会结束它而去追求另一件事情”。这个前提被我经常拿来提醒自己,尤其是再跳槽的时刻。说起来我算是一个跳槽比较频繁的人了,从06年12月到现在,5年多一点的时间,我已经有了3个行业6家公司的工作经验。当然这其中有我为了报酬而转投其他门户,也有因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而被迫卖身,然而每每当我结束一次工作经历的时候,我都会问一下:耗子,在这一行你还想要做什么?做到了没?我想总有一天,我回答自己针对游戏行业的这些发问的时候,会说“我已经没有什么想做的了,可以结束了。”我没有的大梦想,没想过要在某个领域中做出领先于整个行业的突破性贡献。我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点对于未知的好奇和空虚,但首先这种未知是“别人经历过而我没经过”的,至于“所有人都没经历过的”东西,我是没什么兴趣的。说到底,我希望能够和更多的人生活在一起,和他们感同身受,而非做一个“先验者”,这对我活在地球上毫无意义。前些时候得到一个记事本,当时很蛋疼的想在扉页上写点什么以示装逼之情,于是抄了加缪的一段话上去:Don`t walk in front of me, I will not follow. Don`t walk behind me, I will not lead. Walk beside me and be my friend. 不得不说这段话我还是很喜欢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对哦,突然反应过来我不去学理科做科学研究大概也是因为这种性格使然吧。  
       啊,2011年过去了,在这一年中有什么值得我书写的事情呢?好像是木有神马。大致还是尽量少与人接触过这种自娱自乐的日子。那么2012有什么期待呢?有个有意思的事情是说,有人提出现在很多人都在盼望着世界末日的到来,或者是对世界末日抱以不在乎的心态,这是值得批评的,是一种loser的心态。这个么,我倒觉得没啥值得褒贬的吧?每个人都对自己生命的意义有自己的理解,大约还轮不到由别人来指教一二,或者说能够对边人的生活有指导资格的人我觉得还不存在。嗯,我身边的人大多数都是公司小职员,我所听到的当然大多也都是“来吧来吧无所谓,死就死了”这样的说法,就我本人来说,世界末日倒还真的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一来是可以满足我对死后世界的好奇,二来是既然世界末日么,所有人都一起死,也不算坏。我倒是很怕有人死了有人没死,那大家分开两地多难过。  
       嗯,非要说今年的愿望的话,眼前的事情就是能够赶紧抽时间看完奥斯卡提名影片——今年还真有几部戏让我很期待呢,再来就是希望公司的项目能够取得成功,不要再让我这个遗憾拖上几年了,最后,希望我所以华的小说能够真正动笔,哪怕只写一章呢:)  
       挺好的,真的挺好的。无论怎样,都是好的。我觉得,只要不挨饿,不受冻,不为病痛所折磨,一句话,肉体上不遭受苦难,就挺好的。精神上真的有所谓“苦难”么?小学的时候,我曾经拿着不及格的考卷在家门口站了半个多小时不敢进去,20年之后我觉得这事太你妈可乐了;大学的时候曾经向中意的女生表白而遭拒绝,如今我是如此钦佩那个感情纯粹而富于勇气的自己。我们大家都挺好的,真的,活过,活着,活下去,难道有什么不好么。


 
himrlee @ 2011-11-02 20:17

        记得之前也有在上班的地方写网志的经历,那时候还是2年前在千橡的时候么?应该是的。哦,其实不是很想把过去的事情拖出来作为网志的开头,可是你看,距离上一次写这个已近过去3个月啦!换句话说,这一年之中的1/4时间我可能都没有记忆。其实差不多也就是这样。大体说来,有这么几件事:
        换工作;炒黄金;看TBBT。
        是否很悲哀?完全没有细节的生活到了以后究竟有什么值得回忆和怀旧更别说讲述或者传承了。是的,即便现在让我细细回想,也感觉没有什么是能够值得我花费时间去写下来的了。活在当下。这不是一个命题,这其实是一种描述。过往的事情很难说会对现在起到什么作用,现在所发生的对今后也是如此。而过往的思想,更是如此。有些事情我们曾去想过,研究思考过,如果有些结论性的东西那还好,但是如果当初就没有想明白,那几乎就相当于白想了。所谓的“总结经验教训”的难点就在于此。总结出什么玩意,能否用于指导今后的行为,这可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呢。
        换工作嘛,是因为之前的公司有些人实在难以相处,环境很是不愉快,便很简单的选择了不做了。那么新工作有比过去好吗?肯定是有的。首先是现在没什么人管我,我只做我自己的事情就好,其次,薪金上涨25%达到了7500元。想想看,3年时间从3800元翻了一倍多,而同一时间内我国的cpi貌似没有涨得这么快,于是得出结论“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更多提升的条件”。呃,话是这么说,只是具备了提升的条件,实际上我还是没什么地方花钱,顶多是给国内银行储备增加了一点点贡献。另一方面,现在这份工作是从9:30-21:30的,不折不扣的12小时,而且周六另外有8小时的工作时间,其实算下来时薪是不升反降的。所以并不是钱的问题。嗯,12小时工作我是无法忍受太久的,一方面是身体健康会恶化的很厉害,主要是占用了太多我本来打算用在写作和画画的时间。所以,明年1月中旬项目初步完成的时候我会再考虑下一步的计划。
        炒黄金,这事情完全是出于偶然。大黄回家之后在一个金融公司找到工作,研究的就是黄金期货之类的东西,给我推荐了一下,我蛋疼的参与了。还是那句话,赚不到什么大钱,更何况我也不用钱,只是好玩。喂喂,这玩意不是一般的好玩哦,48小时之内亏损3000美元——2万人民币——有意思么?太你妈有意思了= =总之就是这么惊悚的赚了一些,1000美元,到现在。游戏性十足。
        刚才去楼道抽烟,不知想什么想到现在的生活,似乎是过分的平静了。翻看最早写的日志,往往是一部动画,一部电影,或者一些可以形容做“转瞬即逝”的事情都可以让我激动一下,而现在很少有这种感觉了。之前也在论坛上也看到一句话,“如果你因为一本书而改变自己的生活,这只能说明你看的书不够多”。差不多还真就是这样,经历的多了,就会感觉没有什么大惊效果的事情。就比如之前有过账户亏损2万块的事情,那么现在如果亏个2、3千根本就不会有太大感觉。记得很久之前,我曾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作为自己追求的境界,可是现在真是越发接近这种状态的时候,反倒会有些失落:)现在这种样子,很多时候会有更冷静更自主的思考,但是你知道那种冲动激情是很迷人的。另外,也并非就没有乐趣……真正在读书写字画画的时候,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所以我在努力提升自己创作水平和欣赏领域的同时,也只好期待各界大师创作出更多的艺术作品。
        刚才大言不惭的说到自己的创作水平,这倒是没有在夸口。这几个月里确实做了大量的设定,为自己的小说添加了不少构架,差不多已经到了可以动手写一章的地步。至于扩大欣赏领域嘛,举例来说前几天想要寻找一些人体结构的图片来练习一下绘画的时候,就想到了美式漫画,于是找了《魔女之刃Witchblade》和《黑暗领域Darkness》来看,感觉很棒。之前我是不太关心美漫的,最多的就是看过wow的一些中短篇作品。但是现在就对美漫的绘画方式很感兴趣,尤其是它对于人体的展现非常好,很多动作都会画得非常好看,二日式漫画中除了H漫,几乎是见不到这么多人体姿势的——这是实话。其次美漫都是大彩图哦亲!!!不过美漫的故事性真真是简单到爆,所以看得会很快,差不多都在看打斗= =
        没办法,只能先写这么多。这个地方的浏览人数我估计已经不足两位数了。想想也正常,生活中我也很多年没交到朋友了,也没有和过去的朋友们有过什么联络。嗯,似乎有些伤感啊……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最保值?我突然在想这个问题,然而这个问题本身也有问题。我爱你们,抱歉。



 
himrlee @ 2011-07-31 01:10

        好吧好吧,我还是把这里写一些吧。并非我对微波博有热情,其实我一共也没写几条那东西,看得其实也不算多。之前的一个月是因为在玩wow。通常我不会在这里谈《魔兽世界》,因为游戏么,就那么回事,没什么值得讲的,无非就是找个乐子。不过巫妖王之怒这个版本,真算是我五年魔兽休闲生涯玩得最认真的一次了。因为我是剧情党,对与阿尔萨斯的故事真心喜欢,憋着要弄死巫妖王。于是乎误打误撞的进入了一个10人ICC固定团,跟着一群很不错的人打副本,虽然大家玩的也不是很好,不过好歹是干掉了普通10人的巫妖王,真的算是WLK版本无憾了。嗯,虽然还是有些遗憾,毕竟成就龙没有拿到,不过大家也尽力了,直到最后一个cd,都很拼的。而且,真的是很有趣的游戏时光,团里的人都很好,我第一次在网游中交到了朋友。不过最近版本更新,CTM已经开始了,我却决定暂且歇一歇。以来是之前玩得太厉害,每周3个晚上玩得我实在是累了,在这CTM的剧情我真是一点都不感兴趣,死亡之翼,元素,这你妹的是要随便抓个人就能神棍化吗?!
        那么最近一个月么,就是又重新开始认真考虑我计划很久的那一部小说。嗯,这玩意我之前也没怎么说过,只是提过有这么件事。虽然已经称不上“进度”了——因为我自己也是一个月当中偶尔一次还能想起来有这回事填上一个人物名字或者地名——但还是会在心里留一个地方,无聊的时候想想我设定好的角色,在脑子里导演一下某段情节和对白。那么不玩魔兽世界留下的空白,就让我在每晚有了此前看来近乎奢侈的3个小时左右来考虑如何让我所设想的那个世界丰富起来。说真的,这不是一个坐在电脑前面花时间就能想出来的事情。我从猪那里抢了个psp用来读书,《冰与火之歌》,《龙枪》都是很不错的作品,我尝试着投入到故事当中,体会文字所描述的那个世界,感受角色所面对的问题和他们的情感。我能感受到这些作品的优秀之处,却也发现一些我觉得不太妥当的地方,思考着这些发现如何能够帮助我更好的完成自己的作品。《冰与火之歌》,至少是第一部,读起来还是像一场宫廷戏,阴谋的那种,缺少独特的魅力。而《龙枪》,如果不去考虑他在魔幻文学史中的地位的话,我不会花费太多称赞的语言来形容它。首先在叙事上,它显得太刻意,不停的转换叙事角度,我觉得让整个故事有些支离破碎。尤其在某些重要情节上,篇幅较长的一个故事,却可能有十几次的交叉叙事主体,读起来实在是有点折磨= =另外,对于战争的描写,尤其是战略方面,让我无法信服。它没有很清楚的让我明白魔法到底有多么强大(或者说是强大到什么程度),法师和战士的战斗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两位法师之间如何决出强弱,这种能力的差别究竟是源自什么,这都很让人困惑,从而缺乏了一些代入感。毕竟让人怀疑的东西是无法轻易融入其中的。我希望自己所写的东西是严谨的,是有道理有因果有逻辑可推理的,否则的话,整个体系就会失控,越到后面就越发难以支撑,甚至不用等到读者去产生怀疑我自己就崩溃了。是的,一个人建立一个世界是很难的,现在我也略微的相信,如果真的有神创世,那么他一定是穷极无聊才这样做的。上帝花了7天来创造世界,我打赌他在此之前花了不下10年时间来敲定细节。我必须急速且广泛的吸取周遭一切可能的元素来架构我的世界,让它真的存在过上万年,真的有千万人在这个世界中存在且死去,以及,这无限的时空——说是虚空则更为贴切——活起来。我不是很着急,但是我真的很想看到它完成的样子。是的,我还要花更多的时间来阅读,所以我他妈很想要一个ipad T_T。
        没了,没什么可写的了,我尽量保持淡定,无视其他的所有事情,专心的投入到这件事情中。所以我有点痛恨目前的工作了。我不想再写什么鸡巴武侠或者中国古代题材的故事了,我不想让自己的文字花费在这上面。我并不鄙视这个领域,我只是不喜欢浪费,这对我自己毫无帮助。我想写一个西方的魔幻故事,然后就不再做剧情策划了。
        2个月没更新,这是最长的一次中断么?在这期间,我简单的联系了一下大树,女王,还有燕燕。好吧,我很久没有和这些人联络了,当然也很想知道他们的状况,因为我关系他们,我想知道他们过得怎样。大叔说他很想我,在听某些歌的时候。是的,我们都是通过某些东西联系在一起,这些生活是我们共同分享过的。现实生活很操蛋,不是么?红十字?高铁?彩票?卡恩?贝尔维克?我想到了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都不会记得了。这是一个罪恶可以被轻易消除的年代,因为总有新的罪恶出现,让我们目不暇接。当这种事情成为常态,谁还会去在意?我们已经被邪恶接管了。你以为我花这么多精力要创造一个小说的世界是为了什么?因为那里面有我认同的法则,在那里,正义与邪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作战。
        抱歉这么久没有和你们说话,希望我们都没有被邪恶所吞噬还浑然不知。


 
himrlee @ 2011-05-26 00:49

        终于,我特么又把这个音乐弄出来了。呃,貌似是因为歪酷改版,把背景音乐的设置弄得简单了,只需要直接输入文件链接,而不必再设置html代码。说起来倒是个比较人性的改动,但为什么没有一些提示呢?比如发封邮件,或者在设置页面说一声之类的?不过想来它连换了域名都没有通知,更何况这种改动。小小的操一下:)
        这首歌,叫做《The Last Radio Show》,貌似还有个中文名字(我不知道这是真有这名字还是随便的一个代称……)《有没有人在这里》。作者和演唱者是同一个人,Music Radio的DJ査可欣。在我听Music Radio的时候还没有这个人,那时候只有张东,不过这首歌写得可是真好,感觉真对味。想来音乐节目的电台主持人都是孤独的,因为他们往往都是一个人在直播间,放着歌,对着空气说话。是的,完全没有确定是不是有人在听。这歌的配器我好喜欢,査可欣演唱的方式也很搭。
        之前一直是把那些练习用的作品贴出来,主要还是自己留作存档的。因为如果写完之后就放在硬盘里,我可能很久也不会翻出来再看,便不会有自我批评和进步了。其实还是很想说说别的事情,但是时间有限,认真写字,还是挺花时间的一件事。嗯,聊点什么呢?不晓得,之前我有在微博里提到穿衣打扮的事情。是的,我的意思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真正懂得,穿衣服的人,一个也没有。简单地说,一件衣服摆在那里,你可能会想,这件衣服很简约啊/暴露啊/正统啊,如果我穿上的话,一定会比较小清新啊/性感啊/成熟啊,会有这种情况吧?但是,难道你会为了一件衣服而决定自己穿上它的时候的样子吗?我想这并非是聪明的做法。我本人,是个比较简单直接的人,行为低调闷骚,所以我所有的衣服基本都是单色——确切的说是黑白两色,和极少的一两件几何图案衣服。因为我觉得这些样式的衣服最能体现我的性格,或者说风格。这些衣服穿在我身上,就是为了塑造我本人所传达的印象,而非我需要用衣服表达什么东西。不是的,不是借助衣服,而是因为那就是我。我不需要别人说“李浩总是穿黑色和白色啊”,我想要达到的目的是,当人是我的人在看到有人跟我穿差不多风格的时候会说“那个人穿的样子感觉就像李浩”。庸俗一点来说,你觉得哪一种更有档次?所以我很讨厌经常换衣服的人。很多女生,会每天都穿不同的衣服,我不知道其中原因,我想,极少一部分是因为怕脏,大概是因为想要保持新鲜感?但是如果每天都以一种崭新形象示人,那你要我记住哪一个?在模特身上我看到Dior,Valentino,Armani,但是在短发和黑色小礼服中我看到赫本。
        最近有很多事情发生,有些让我很失望,有些让我觉得不可思议,还有让我很开心的。零七八碎的东西,都会发生,我们所说的“如水一般平静的生活”,怎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人都会出现,我也差不多学会了去接受。我只想说,只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便不如死了。基本上,这个年纪,想事情的方式已经形成了固有的模式。只要有了这个模式,不管在发生什么天大的事情都会推理出一个符合自己判断的结论。所以活再多年,也只不过在重复的干一件事情。有意思吗?比如,rolly我跟你讲,你坚持写5年的微博,然后你一条一条看下来,你觉得你所看不惯的,批评的那些事情,会不会觉得都是同一件事?我不想你们这样子,浪费太多太多。
        我之前有没有讲过炫音音乐论坛?那个很棒的下载音乐的地方。最近那里也有改版,很多板块重新划分,类别更加明确了一些。之前我是很喜欢去欧美流行区啦,不过之前因为清理电脑,很多只听过一两次的传记在我重新听过之后便被删除了,而保留下来最多的,你们猜是什么?爵士和乡村。唱着两种东西的差不多都是老家伙,我喜欢这种坦然而恬淡。之前也有想过要写歌,并且实践过那么一两次,感觉自己都唱不出口的难听。但是听着老头子们的乡村歌曲,我也会自己哼哼一些调调,而且会觉得“我和他唱的也差不多嘛”:)
        嘿,各位,不要忙着换,忙着换任何东西,你自己,真的那么渴望变化吗?还有,你真的,有在变化吗?我深爱你们,如同爱自己一般无二。


 
himrlee @ 2011-05-23 23:20

        我真的很久没有写过中文标题了,怎么感觉有十年没有写过中文标题的样子= =
        尽管只有很短一段,甚至仅仅是因为想到了标题的三个字,就像用来写点东西,还是写出来了。这算是一个逼迫,我一定要把这玩意写完,我要看看自己进行的写这种风格的东西,会写成什么。
        顺便推荐一首歌,《应君江湖不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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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杀剑

        壹

        湖州三月,正是清风云卷舒,雏鸟绒羽乍的好日子。南北客商,大多在此时汇聚于此,收购蚕丝锦帛,顺便领略一番湖光山色,琴瑟美人。美景赏心,美人悦目,把个湖州城喧闹的昼夜不休。
        兴湖畔,湖兴酒家,往来均是一般行商客旅,虽不是高谈雅士汇聚之处,却也有舞文弄墨之士把酒题诗于粉壁之上。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店内客人把桌子占下,酒菜齐备,杯盏之声响成一片,倒也不比市中酒楼冷落几分。话说门口窗边的桌边是一位少年客人,一人独占一桌,倚窗而坐,满满一席酒菜吃的只剩三分残羹,此时正端着一杯酒凭栏而望,倒似要把这兴湖风光佐酒饮下。说是少年,细看之下此人亦有二十好几的年纪,只因生的皮肉白嫩,加之神采得意,便与那未及弱冠的少年公子毫无二致。
        这位客官缓缓喝了几杯之后,抬手唤那酒保。待酒保近前来,他又倒上一杯,以杯指向窗外湖面道:“此地如今可是雨季?”
        酒保本以为客观酒足饭饱是要结算饭钱,哪料到有此一问,一愣之下便道:“今日是三月十八,天气晴好,半月之内即便有雨,也是风携雨过,不消一日便会日出云散。”  
        “风携雨过?”客人停杯一顿,倒把酒保惊了一下,以为自己说了错话,却见客人哈哈大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朗声道:“不错,看来这正是我叶乘风的如意之地啊。”
        “那是,那是。大爷春风得意,怕是要在这湖州遭遇什么红颜知己也说不定啊。”酒保讪笑道。
        “哦?那你倒是算一算,东西南北,我这红颜知己,是在哪一方啊?”
        “呃,这……”酒保一时犯难,却也机灵,随口便道:“大爷一表人才,倜傥风流,湖州境内随便一走,姑娘小姐还不是趋之若鹜?四岸之下,那是条条大路带桃花啊。”
        “可惜呀可惜,我偏偏不在这城中停留。”这位叶乘风放下酒杯,将旁座的的一件东西提在手里,起身而立。“酒保,本地是不是有一座雨林峰?”
        “正是。从南门出城五十五里地,有一条山脚小路,沿路而上便是雨林峰了。”
        “好,多谢小哥之路。”说着话,叶乘风从怀中掏出一块银子掷于桌上,起身出门。




 
himrlee @ 2011-05-16 00:01

    呃,还是拼死写完了,合在一起发一遍吧。真的是拼死,背部疼得要命。我想我已经病得很厉害了。这绝逼是久坐造成的,整天写文档……
    感觉写得还不好,尤其是今天完成的后面两部分。一方面是时间有点赶,一些情节处理的不好,没有想清楚吧。再者就是对于气氛——文字营造的气氛还是把握很差。
    不管怎样,完成了,就是一个参考的标准,一个修改进步的契机。这就是写和不写的差别。另外,如果说对于自己的写的东西不满意,那说明还是知道自己可以达到一个更高的目标,未尝不是好事。
    不过我在想,下一次会不会写个别的题材,比如中国传统风格的什么玩意……
    我操,后背真的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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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新娘
The Bride in Black
    斯坦纳公爵用手遮住前额,抬头望向天空。
    果月下旬,天空万里无云,并不强烈的阳光直射下来,公爵感到一阵眼晕。公爵大人希望视线之中能有几只鸟飞过也好,然而这又是今天无数次失望中的有一次罢了。他向身边伸出手去,侍从会意地递过手帕,待公爵在额头和脖颈轻轻按了几下之后又接过去。之后又有人递上盛放酒杯的托盘,公爵皱着眉头挥了挥手。于是这场等待只能继续下去。
    这支队伍二十天前从维登堡出发,三天之前抵达临风城。斯坦纳公爵向马克西米利安国王递上了皇帝的信件,很快就收到回复:伊丽莎白公主将会在三天之后出城。
    公爵大人对此很满意:连会面都省去了。作为吉森海姆的世袭贵族,他本人很乐意带着征服者的气势进入诺曼尼亚的都城。然而临行之时,皇帝陛下向他授意,一切从简。他所付的命令仅仅是将公主接回维登堡。
    “向胜利者展示屈辱是战败者的义务。而我们的皇帝陛下恰好并不是一个征服者。”斯坦纳如此评价道,而维登堡的其他人对此也报以惋惜的态度。
    当太阳初生之际,斯坦纳公爵站在临风城前五百皇尺外,他觉得没有进城也是个不坏的决定。
    临风城的历史远比维登堡长久。很多古代典籍中的引语之中都会说道“临风城的古语有云”,而其他被引用到的城市如今都已经不复存在,甚至连遗迹都无人知晓。世存的每一本书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至少五种不同语言的版本,而且这些书籍的作者都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人们通常认为,临风城汇聚了这个世界上的全部知识,从昆虫的交配到日月的运行,从农妇衬裙的缝制到古神的婚礼祝词,不一而足。而“临风城的人都不知道”更是成为了嘲笑信口开河的人的俗语。
    斯坦纳公爵并非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历史,事实上,每一个维登堡的帝国贵族,在青年时期都会阅读来自这里的书籍。这是上等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帝国最近百年来的历史让维登堡习惯于一种俯视的姿态,而诺曼尼亚在战争风云年代无所作为也让临风城仅仅在学院中保留着崇高的地位。向斯坦纳这样志在扩张帝国边境的人心中,这座古城早已丧失了它的地位。
    但是公爵大人的马一点点靠近临风城的时候,他的情绪也渐渐激动起来。尽管周遭视野可及的范围内都是茫茫荒野,但是高大的城墙渐渐逼近,公爵还是感到一种压迫感。帝国并没有征服这座城市,公爵暗想道。是的,三足鹰的士兵并没有踏上过诺曼尼亚的土地——斯坦纳有理由为此骄傲,他是第一位率兵进入这里的帝国指挥官——而是诺曼尼亚自己表示服从帝国。公爵很想把眼前这座城市当做自己的战利品,但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从容的把这种想法表现出来,无论他怎样对自己说“这只是帝国的附庸,况且我还要带走他们的公主”,他也无法认同。临风城承载的历史,足以撑破任何一个人的贪心。
    另公爵诧异的是,队伍抵达时临风城上没有一点动静。太阳完全升起这点短暂的时间过后,城墙上迅速的出现了诺曼尼亚红白两色的旗帜,还有旧教的日月旗。公爵身旁的帝国教廷枢机主教古莱诺连连念道“真神保佑”。
    “身为教廷的神职人员,我真是不愿看到这种场面。”主教向公爵抱怨道,“皇帝陛下既然是信教的信徒,为什么要娶一位异教徒为妻?我不对皇帝的决定妄加评论,但是我实在感到教廷受到了损害。”
    “主教大人,据我所知,七年之前你还是旧教的一名神甫吧?”公爵眯起眼睛看这主教发亮的脑门,似笑非笑。“既然连你这样对信仰如此虔诚的人都能够被信教感化,为什么这些人不可以被感化呢?”
    主教显得有些局促,公爵因为得意的而翘起的胡子让他更加羞愧,以至于完全丧失了在大神堂布道时的口若悬河。他涨红脸辩解道;“临风城的人,全是些自以为是的诡辩家和见风使舵的小人。即便他们今日赞美真神,明天就可能向真神的雕像啐口水。诺曼尼亚人,哼!”
    公爵还想说些让主教更加难堪的话来打发这等待的时间,却听到城上传来号声,随后临风城的大门打开了。


    “把梳子给我吧。”
    伊芙琳停下手,把梳子从肩头递到公主的脸庞。
    伊丽莎白并没有回头,只是把梳子接过来,慢慢地梳理着一头金发。窗外的阳光照射进屋内,却不如她的头发更灿烂。细软的发丝在她的掌中和梳齿间穿流,如水般柔顺。幼年的时候她曾经向母后抱怨过为什么自己的头发没有像其他女孩那样卷曲,直发的母亲微笑地望着她说道:“因为你是我的孩子啊。”
    伊丽莎白近乎机械的梳理着头发,眼睛却直直的盯着镜中的自己。如同细雪般的皮肤,光洁的额头,纤细的眉毛,曲线柔美的嘴唇,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那双眼睛,毫无感情的回望向镜外的伊丽莎白。一夜的无眠让这双被称为“智慧之星”的眼睛出现了血丝。疲惫,这股情绪从双眼中倾泻而出,是因为早些时候与父亲的争吵,还有之后的哭泣。
    数天之前,当父王告诉她要将她嫁给乌尔塞斯皇帝时,伊丽莎白的眼睛睁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大。
    “嫁给皇帝?为什么?”
    “公主,这是皇帝在亲笔信中提出的唯一要求。”佩格里翁国王虽然直视自己的女儿,却好似在惧怕什么。“此时此刻,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伊萨贝恩和血肉军团正在林松堡集结。十天之后,开赴临风城下的要么是迎娶你的部队,要么就是血肉军团。”
    伊萨贝恩和血肉军团?听到这里,伊丽莎白惊住了。在过去的十六年间,帝国的边界线不断地延长,其中有四分之一便是血肉军团用被征服者的鲜血所画出的,而“洗礼者”伊萨贝恩的名字也随着他所统率的部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知。很多小国仅仅是看到了血肉军团的旗帜便投向于洗礼者,以免遭受灭顶之灾。伊萨贝恩并没有接受过任何洗礼,不信仰任何宗教,无论是新教还是旧教。人们以“洗礼者”来称呼他只是因为他参与的战争必定以对手的鲜血染遍其领土而结束。所以即便他没有加入帝国的新教,大神堂的主教们仍然对其不敢有任何非议。伊萨贝恩在过去的十六年中几乎都在帝国的境外作战——当然他战斗的地方后来都成为了帝国的领土,如今他来到了诺曼尼亚的边境。
    “父王,帝国不是与我们签订过和平协议的吗?我亲眼经过那份约书,马克西米利安皇帝亲自与您署名……”伊丽莎白还是不肯接受自己会成为战争牺牲品,想要父亲通过别的方式解决。
    “对,马克西米利安皇帝。”佩格里翁叹了口气,“可如君临维登堡的人叫做乌尔塞斯!时代不同了,我的女儿。你也知道最近十年中乌尔塞斯的所作所为,他把诺曼尼亚留到现在已经算得上是对古代文明的尊敬。当然,如果他想摧毁这千年文明,也只是朝夕之间的事情。”
    “可是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伊丽莎白苍白着脸问道,“为什么要娶我?他并没有见过我啊。如果他要征服诺曼尼亚,难道只带走我一人就足够了吗?”
    “这件事,我也没有弄明白。”老国王坦白说,“不过,以我们的实力,即便是抵抗,也是毫无意义的。所以皇帝之所以要娶你,也只是征服诺曼尼亚的另一种证明。这只是一种形式,事实上我甚至并不认为他会真正与你交谈什么……”
    “所以我就理所应当的成为了诺曼尼亚的牺牲品。是这样吗?”伊丽莎白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恐慌了。她站得笔直,又流露出了平日里的倔强样子,习惯性的咬着下唇。
    “伊丽莎白!你是诺曼尼亚公主,是我的孩子。如果皇帝要我自杀换取诺曼尼亚的和平,我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所以现在这件事落在你的身上,我也希望你能明白自己此时此地的责任。”国王停了一下,把双手放在女儿的肩头,轻轻地摩挲着。“伊丽莎白,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你明白吗?身为诺曼尼亚国王,我有责任保护更多的人。”
    “甚至都不曾想过去抗争一下?”伊丽莎白还是没有动,她低垂着头,双手握成拳头,说话的声音越发的响亮而颤抖起来。“你真的认为诺曼尼亚人希望用这种方式获得生存的机会?既然如此,我们的军队和城墙,又有何意义?!”
    “哦,伊丽莎白,我们为什么总是……”国王痛苦的摇摇头,随后放下双手转过身去。“如果你哥哥还在,或许会不一样。可是即便他和你有一样的想法,我也不会支持他。”
    “我和哥哥有什么不同!”伊丽莎白快步走到父亲面前,几乎是喊了起来。“我和哥哥有什么不同!只因为我是女孩,就活该被牺牲掉吗?”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她顾不上擦,看到父亲的脸上满是痛苦和懊丧的表情,她又不禁露出那种嘲讽的笑意。就是这样,嘴角轻微的挑起,这是最让佩格里翁国王心寒和愧疚的模样。伊丽莎白歪着头,一字一句的说道:“或者,你生下我这个女儿,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遇到这样的情况而留有回旋余地吧?”
    这些话如同利刃刺进国王的心里,他的脸因为痛苦而扭曲起来。他颤抖着抬起手想要触碰女儿的脸,却被伊丽莎白退后一步躲开了。一步之间的距离,让老人再也不敢近前。
    “伊丽莎白,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特里斯坦和你都是我和你母亲的孩子……”
    “可是只有哥哥能继承你的王位,而我却不能。所以我是一个没有用的人。”伊丽莎白此时的声音已经冷得像冰一样了。“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尽我所能的为你做这件事吧,父王。告诉皇帝,我会按时去维登堡。”
    说完,她便离开了。佩格里翁颓然地坐回到椅子里,盯着地面一言不发。


    伊丽莎白的回忆从丝丝发间流出,却被一阵敲门声打断。伊芙琳拉开门,荷娜嬷嬷的圆脸从门边探出来。
    “公主殿下,天已经亮了。维登堡的迎亲部队已经抵达城外。”嬷嬷眼神游移不定,不断扫过公主的脸,揣摩着她的情绪。“卡维泽尔也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好的,我马上就好。”公主放下梳子站起身来,“嬷嬷,请你进来帮我换衣服。”
    “遵命。”嬷嬷回过头对门外低声说了几句,才把肥胖的身子挪进屋子里。
    “不,不要那件婚纱。”伊丽莎白的语气很轻,但是眼神却已经足够坚定。“告诉他们在外面等着就可以,我要穿自己的衣服。”
    嬷嬷有些惊诧,但是她看到公主微微地点头,只好又向门外说了几句,又走进来双手垂在体侧,等着公主的下一个命令。
    “伊芙琳,帮我准备内衣,你知道我要的是哪一套。”公主用手指点着衣柜上层,又对嬷嬷说道,“那套婚纱是白色的,对吗?”
    “如您所见,那是从戴着鸢尾花的美加农商人那里买来的,和您的母亲当年结婚用的料子是一样的。”
    “嬷嬷,有什么规定——无论是旧教教义上还是古老的律法中——说明婚纱必须是白色的吗?”
    “嗯,这……”嬷嬷脸上的肉像要绽开一般,涨得发红,她小心翼翼地答道:“依我所知,并没有这种规定。但是神谱当中记载,爱神费伦娜和植物之神谢伊相遇之时所着白纱,所以按照惯例,婚礼之上新娘都穿白纱。至于法律,我所知不多。”
    “我所知道的也是如此,并没有必须要穿白纱的理由。信新教中也没有。”公主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随即又严肃起来。“嬷嬷,今天我要穿的衣服——”
    伊丽莎白俯身打开床头的箱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包裹放在床上。当她解开包裹的时候,荷娜嬷嬷叫出了声来。
    “就是这一件了。”伊丽莎白轻轻的摸索着摊在床上的黑色纱裙。
    “公主,可是黑色,黑色不能出现在婚礼上的啊!”嬷嬷有些急了。她受国王的命令来帮助公主梳洗着装,但如果公主当真穿着这一套衣服出去,国王的表情也可想而知了。
    “是吗?根据是什么?”伊丽莎白的嘴角微微翘起。
    “呃?”嬷嬷的眼睛飞快的转着,尽力搜寻记忆中所读过的每一本典伊书,却没有得到什么帮助,只得沮丧地说:“没有……可是,只有在葬礼上才会穿黑色啊。”
    “那你以为今天是什么日子?”伊丽莎白放下手中的黑色纱裙,走近嬷嬷,死盯住她的脸,“婚礼?嫁给皇帝?不,今日之后,伊丽莎白便死去了。这就是葬礼。我就要死了。”
    “不,公主,”嬷嬷慌张极了,望向伊芙琳想要得到一点支援,年轻的侍女却一点都没有往这边看,只是将一套内衣在黑纱裙的旁边铺好。哼,原来她早就知道公主要这么干了。嬷嬷已经没有时间责怪伊芙琳,因为公主似乎不会改变主意了!
    “你没有必要不安,嬷嬷。”公主收起严肃的表情,把双手放在胸前揉搓着。“父亲不会不高兴。或许他会,但是只要我走出临风城,他就不会不高兴。而皇帝陛下,他当然也不会不高兴,因为他可能不会见我的面。所以这件事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一件衣服罢了。说到底,这是我的婚礼。”
    “好吧,殿下,我听从你的命令。我真不想看到临风城的婚礼是如此模样。”嬷嬷现在可是沮丧极了,倒真的有点像是参加葬礼。
    “女孩子出嫁本来也并非是皆大欢喜,母亲们不都是流着泪在送行的吗?”公主露出带点伤感的笑容,又深吸一口气,转身面对窗口。“嬷嬷,我们不能让客人久等了。”
    说完,她将双手伸平,伊芙琳解开她内衣背后的带子。
   

    号角又吹了一通。
    斯坦纳已经没有心思去数这是第几通号角了。旗杆留在地上的影子越来越短,炎热的天气已经然他有些难以忍受,公爵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与枢机主教斗嘴了。虽然在马上挺直后背让他更加痛苦,但是他始终不能放弃“皇帝的代表”这一荣耀所应有的体面。正当他感到脑袋愈发昏沉的时候,临风城的大门打开了。
    步兵队从大门中率先出现,在门边分列两行。之后是骑兵,将这条人型过道铺设的更长,随后出现的是一小队白马骑兵在队伍的最前面站住。队伍中最前面的一名骑手纵马来到维登堡的队伍面前,在距离公爵十步开外勒住缰绳。
    “我是卡维泽尔,佩格里翁国王忠心耿耿的仆人,临风城卫队的长官。公爵大人,伊丽莎白公主已经准备好,请陛下的使者上前接驾。”
    “啊,卡尔泽尔,国王何在?”事到如今,公爵却又不像之前那样焦急了。他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银亮的盔甲,健壮的身体,毫无疑问,这是一名优秀的骑士。
    “国王大人正在城上等待。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骑士又一次强调道。
    “明白了。”公爵点点头,又问道:“主教大人,我们一同过去怎么样?”
    “嗯?”主教显然没想到公爵会如此提议,弄不明白什么意思。“我还是不过去了。新教徒不应该踏上信仰旧神的土地。”
    “好吧好吧,主教大人。错过了这一次,恐怕你再也不会有机会与旧神叙叙旧了。”公爵哈哈大笑,好像赢得了这场斗嘴的最后一局。“年轻人,请带路。”
    卡维泽尔便引领着公爵和几名随从来到城下。
    公爵在城门前停下来,仔细看着这座城墙。他微微闭上眼睛,仿佛听到千百年间无数智者在诵读那些智慧的典籍。临风城,你的神秘是我无法完全领悟的,但是我的后代会牢牢的抓住你,榨取你的每一滴智慧。公爵如此想到,却听面前有人说话。
    “阁下可是斯坦纳公爵?”
    公爵睁开眼睛,面前的白马骑兵不知几时分来了,现身的是一个头戴金冠的老者骑在马上,心想这就是佩格里翁国王了。“正是在下。国王陛下,我代表乌尔塞斯皇帝来此迎娶伊丽莎白公主。”
    国王面无表情,勉强说道:“承蒙陛下恩宠,临风城不胜荣幸。此前我政务缠身,并没有及时与您见面,请原谅。”
    “皇帝陛下是不会在意的,我也不会。”斯坦纳点了一下头。“为了临风城,我愿意等得更久一些。请问公主殿下可以出来了吗?”
    国王没有再说什么,将马带向一边,号声又响起来。公爵向城门里面望去,正面对的是一座喷泉,智慧之神正将水瓶中的智慧之雨水洒向大地。在洒落飞溅的水珠之中,一匹白马缓缓地出现,走到城门前。
    黑色?公爵显然没有想到。马上的女子所穿的是一袭黑色长裙,头发完全隐藏在一条黑色的头巾里,而且腰间还挂着一柄剑。她美丽的脸平静的扬起,并没有在看任何人。公爵仅仅为她的美貌吸引一小会儿,随即就被这彻底的黑色所困扰起来。
    “公爵大人,我是佩格里翁之女,临风城的公主伊丽莎白。”
    “不胜荣幸。”公爵将左手按在右胸前俯下身。“白银公主,我向您带来乌尔塞斯皇帝的爱意和问候。”
    “十分感谢陛下的好意。”伊丽莎白很满意公爵刚刚所表现出来的惊诧,就像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孩。“请问陛下为何不能亲自来迎娶她的新娘?”
    “啊,殿下,帝国如今并不安定,北方边境的蛮族侵扰和西方的叛乱仍然需要皇帝分神。而且帝国的版图还在不断的扩张,很多事情都要陛下决定。”
    “没错,如果陛下本人亲自来到诺曼尼亚,恐怕他自己也会搞不清楚到底是作为一个征服者还是一个新郎吧?”
    “公主殿下,皇帝陛下对您的倾慕不容怀疑,虽然他不能亲自前来,但请您理解他为帝国的操劳。”公爵此刻完全没有了斗嘴的情绪,面对伊丽莎白的逼人气势已经难以招架。他笑嘻嘻的用手捻着修剪整齐的短须,偷偷看向佩格里翁国王,却发现老国王对女儿服装的惊诧还没有结束。
    “公爵大人,寒暄就到这里吧。我想一路上我们还有很多机会互相了解。”伊丽莎白并没有太过分……事实上她知道自己已经很过分了。
    “好的,既然如此,我们现在就可以离开了。”公爵随即转向老国王。“殿下,我再次向您表达皇帝陛下的敬意。我现在要带公主离开了。”
    佩格里翁难以掩饰自己的激动,嘴唇颤抖。他没有想到女儿会以这个样子出现,但是此时此刻心中他却难以责怪她,他的心已经被悔恨和愧疚占据了。老人望了女儿很久,这张可爱的面孔或许再也见不到了,他甚至想到反悔这桩婚事,却终究是无可奈何。最后,他才稳住自己的声音,轻声的说道:
    “你的母亲会为你骄傲。”
    “是的。幸好她今天不在这里。”伊丽莎白说道。“公爵大人,我们走吧。”
    斯坦纳公爵向国王行了礼,便转身向自己的队伍骑行。伊丽莎白一声不响的跟在后面。




 
himrlee @ 2011-05-07 22:25

   我本来是想写完了再放上来的,不过这东西的进度实在是很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最近魔兽世界玩的比较多,而且五一回家的时候又拿了一个psp回来玩……所以说,真的是有点玩物丧志。这个东西么,其实写的算是比较用心了,而且情节想得比较充分。因为它确实是我所构思的那个“传说中的超大作”的一个部分,所以前后都是有着充足的基础,无论是情节上的还是人物上的。即便是以后用到这部分内容,我希望也可以直接拿过来就好,所以算是写得比较仔细的。标题写完之后才发现居然和特吕弗的那个电影同名,并且和那个朋克乐队同名,略囧,略囧= =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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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新娘
    Bride in Black

    斯坦纳公爵用手遮住前额,抬头望向天空。
    果月下旬,天空万里无云,并不强烈的阳光直射下来,公爵感到一阵眼晕。公爵大人希望视线之中能有几只鸟飞过也好,然而这又是今天无数次失望中的有一次罢了。他向身边伸出手去,侍从会意地递过手帕,待公爵在额头和脖颈轻轻按了几下之后又接过去。之后又有人递上盛放酒杯的托盘,公爵皱着眉头挥了挥手。于是这场等待只能继续下去。
    这支队伍二十天前从维登堡出发,三天之前抵达临风城。斯坦纳公爵向马克西米利安国王递上了皇帝的信件,很快就收到回复:伊丽莎白公主将会在三天之后出城。
    公爵大人对此很满意:连会面都省去了。作为吉森海姆的世袭贵族,他本人很乐意带着征服者的气势进入诺曼尼亚的都城。然而临行之时,皇帝陛下向他授意,一切从简。他所付的命令仅仅是将公主接回维登堡。
    “向胜利者展示屈辱是战败者的义务。而我们的皇帝陛下恰好并不是一个征服者。”斯坦纳如此评价道,而维登堡的其他人对此也报以惋惜的态度。
    当太阳初生之际,斯坦纳公爵站在临风城前五百皇尺外,他觉得没有进城也是个不坏的决定。
    临风城的历史远比维登堡长久。很多古代典籍中的引语之中都会说道“临风城的古语有云”,而其他被引用到的城市如今都已经不复存在,甚至连遗迹都无人知晓。世存的每一本书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至少五种不同语言的版本,而且这些书籍的作者都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人们通常认为,临风城汇聚了这个世界上的全部知识,从昆虫的交配到日月的运行,从农妇衬裙的缝制到古神的婚礼祝词,不一而足。而“临风城的人都不知道”更是成为了嘲笑信口开河的人的俗语。
    斯坦纳公爵并非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历史,事实上,每一个维登堡的帝国贵族,在青年时期都会阅读来自这里的书籍。这是上等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帝国最近百年来的历史让维登堡习惯于一种俯视的姿态,而诺曼尼亚在战争风云年代无所作为也让临风城仅仅在学院中保留着崇高的地位。向斯坦纳这样志在扩张帝国边境的人心中,这座古城早已丧失了它的地位。
    但是公爵大人的马一点点靠近临风城的时候,他的情绪也渐渐激动起来。尽管周遭视野可及的范围内都是茫茫荒野,但是高大的城墙渐渐逼近,公爵还是感到一种压迫感。帝国并没有征服这座城市,公爵暗想道。是的,三足鹰的士兵并没有踏上过诺曼尼亚的土地——斯坦纳有理由为此骄傲,他是第一位率兵进入这里的帝国指挥官——而是诺曼尼亚自己表示服从帝国。公爵很想把眼前这座城市当做自己的战利品,但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从容的把这种想法表现出来,无论他怎样对自己说“这只是帝国的附庸,况且我还要带走他们的公主”,他也无法认同。临风城承载的历史,足以撑破任何一个人的贪心。
    另公爵诧异的是,队伍抵达时临风城上没有一点动静。太阳完全升起这点短暂的时间过后,城墙上迅速的出现了诺曼尼亚红白两色的旗帜,还有旧教的日月旗。公爵身旁的帝国教廷枢机主教古莱诺连连念道“真神保佑”。
    “身为教廷的神职人员,我真是不愿看到这种场面。”主教向公爵抱怨道,“皇帝陛下既然是信教的信徒,为什么要娶一位异教徒为妻?我不对皇帝的决定妄加评论,但是我实在感到教廷受到了损害。”
    “主教大人,据我所知,七年之前你还是旧教的一名神甫吧?”公爵眯起眼睛看这主教发亮的脑门,似笑非笑。“既然连你这样对信仰如此虔诚的人都能够被信教感化,为什么这些人不可以被感化呢?”
    主教显得有些局促,公爵因为得意的而翘起的胡子让他更加羞愧,以至于完全丧失了在大神堂布道时的口若悬河。他涨红脸辩解道;“临风城的人,全是些自以为是的诡辩家和见风使舵的小人。即便他们今日赞美真神,明天就可能向真神的雕像啐口水。诺曼尼亚人,哼!”
    公爵还想说些让主教更加难堪的话来打发这等待的时间,却听到城上传来号声,随后临风城的大门打开了。


    “把梳子给我吧。”
    伊芙琳停下手,把梳子从肩头递到公主的脸庞。
    伊丽莎白并没有回头,只是把梳子接过来,慢慢地梳理着一头金发。窗外的阳光照射进屋内,却不如她的头发更灿烂。细软的发丝在她的掌中和梳齿间穿流,如水般柔顺。幼年的时候她曾经向母后抱怨过为什么自己的头发没有像其他女孩那样卷曲,直发的母亲微笑地望着她说道:“因为你是我的孩子啊。”
    伊丽莎白近乎机械的梳理着头发,眼睛却直直的盯着镜中的自己。如同细雪般的皮肤,光洁的额头,纤细的眉毛,曲线柔美的嘴唇,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那双眼睛,毫无感情的回望向镜外的伊丽莎白。一夜的无眠让这双被称为“智慧之星”的眼睛出现了血丝。疲惫,这股情绪从双眼中倾泻而出,是因为早些时候与父亲的争吵,还有之后的哭泣。
    数天之前,当父王告诉她要将她嫁给乌尔塞斯皇帝时,伊丽莎白的眼睛睁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大。
    “嫁给皇帝?为什么?”
    “公主,这是皇帝在亲笔信中提出的唯一要求。”佩格里翁国王虽然直视自己的女儿,却好似在惧怕什么。“此时此刻,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伊萨贝恩和血肉军团正在林松堡集结。十天之后,开赴临风城下的要么是迎娶你的部队,要么就是血肉军团。”
    伊萨贝恩和血肉军团?听到这里,伊丽莎白惊住了。在过去的十六年间,帝国的边界线不断地延长,其中有四分之一便是血肉军团用被征服者的鲜血所画出的,而“洗礼者”伊萨贝恩的名字也随着他所统率的部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知。很多小国仅仅是看到了血肉军团的旗帜便投向于洗礼者,以免遭受灭顶之灾。伊萨贝恩并没有接受过任何洗礼,不信仰任何宗教,无论是新教还是旧教。人们以“洗礼者”来称呼他只是因为他参与的战争必定以对手的鲜血染遍其领土而结束。所以即便他没有加入帝国的新教,大神堂的主教们仍然对其不敢有任何非议。伊萨贝恩在过去的十六年中几乎都在帝国的境外作战——当然他战斗的地方后来都成为了帝国的领土,如今他来到了诺曼尼亚的边境。
    “父王,帝国不是与我们签订过和平协议的吗?我亲眼经过那份约书,马克西米利安皇帝亲自与您署名……”伊丽莎白还是不肯接受自己会成为战争牺牲品,想要父亲通过别的方式解决。
    “对,马克西米利安皇帝。”佩格里翁叹了口气,“可如君临维登堡的人叫做乌尔塞斯!时代不同了,我的女儿。你也知道最近十年中乌尔塞斯的所作所为,他把诺曼尼亚留到现在已经算得上是对古代文明的尊敬。当然,如果他想摧毁这千年文明,也只是朝夕之间的事情。”
    “可是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伊丽莎白苍白着脸问道,“为什么要娶我?他并没有见过我啊。如果他要征服诺曼尼亚,难道只带走我一人就足够了吗?”
    “这件事,我也没有弄明白。”老国王坦白说,“不过,以我们的实力,即便是抵抗,也是毫无意义的。所以皇帝之所以要娶你,也只是征服诺曼尼亚的另一种证明。这只是一种形式,事实上我甚至并不认为他会真正与你交谈什么……”
    “所以我就理所应当的成为了诺曼尼亚的牺牲品。是这样吗?”伊丽莎白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恐慌了。她站得笔直,又流露出了平日里的倔强样子,习惯性的咬着下唇。
    “伊丽莎白!你是诺曼尼亚公主,是我的孩子。如果皇帝要我自杀换取诺曼尼亚的和平,我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所以现在这件事落在你的身上,我也希望你能明白自己此时此地的责任。”国王停了一下,把双手放在女儿的肩头,轻轻地摩挲着。“伊丽莎白,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你明白吗?身为诺曼尼亚国王,我有责任保护更多的人。”
    “甚至都不曾想过去抗争一下?”伊丽莎白还是没有动,她低垂着头,双手握成拳头,说话的声音越发的响亮而颤抖起来。“你真的认为诺曼尼亚人希望用这种方式获得生存的机会?既然如此,我们的军队和城墙,又有何意义?!”
    “哦,伊丽莎白,我们为什么总是……”国王痛苦的摇摇头,随后放下双手转过身去。“如果你哥哥还在,或许会不一样。可是即便他和你有一样的想法,我也不会支持他。”
    “我和哥哥有什么不同!”伊丽莎白快步走到父亲面前,几乎是喊了起来。“我和哥哥有什么不同!只因为我是女孩,就活该被牺牲掉吗?”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她顾不上擦,看到父亲的脸上满是痛苦和懊丧的表情,她又不禁露出那种嘲讽的笑意。就是这样,嘴角轻微的挑起,这是最让佩格里翁国王心寒和愧疚的模样。伊丽莎白歪着头,一字一句的说道:“或者,你生下我这个女儿,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遇到这样的情况而留有回旋余地吧?”
    这些话如同利刃刺进国王的心里,他的脸因为痛苦而扭曲起来。他颤抖着抬起手想要触碰女儿的脸,却被伊丽莎白退后一步躲开了。一步之间的距离,让老人再也不敢近前。
    “伊丽莎白,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特里斯坦和你都是我和你母亲的孩子……”
    “可是只有哥哥能继承你的王位,而我却不能。所以我是一个没有用的人。”伊丽莎白此时的声音已经冷得像冰一样了。“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尽我所能的为你做这件事吧,父王。告诉皇帝,我会按时去维登堡。”
    说完,她便离开了。佩格里翁颓然地坐回到椅子里,盯着地面一言不发。




 
himrlee @ 2011-04-11 00:00

        我大约是从05(是吧?)年开始写博客,记得那时候博客已经流行了很有一阵子了,老徐和黄健翔都很高调的样子。我是为了追evonne的博客,才在歪酷开了自己的。那时候的域名还是yculbkog.com,前一阵子变成了ycool.com,搞得我还以为这个服务商挂掉了……不过这次改域名事先也没有通知,恐怕之前有在看歪酷的人会突然找不到吧。不过对我的影响倒是不大,像我这种跟新速度和内容的地方,除了几个亲近的人,外人是不会感兴趣的。说起来现在即便是之前会追看的人应该也不回想起来这里晃一下了。我把这里当做一个记录本,每当我的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思想上的,都会写下来。我不喜欢研究历史,因为我不太相信目前保留下来的文本和影像资料的客观真实性——即便是原始材料,不同的组织形式也会传达给接收者完全不同的思想,而且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这些资料的发布者想要让读者对某些资料做出某种反应的话,他们完全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编辑手段达到目的。这丝毫没有难度。好了,那么我尝试不去关心这些我不相信的东西,而转向关心我自己的历史。这是由我自己编写的,我挑选资料,我倾注感情,我自己看自己描述,表达的是我个人的思想。从第一篇就说过,我在这里不会有任何隐藏。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寂静岭,那里是每个人最不愿意去面对的东西。事实上,对于同一个问题,翻看这些日志,我会看出不同时期的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些改变在文字中可能不会有所体现,因为它并不是某件事直接改变,而是潜移默化的。那么我重新读那些文字的时候,回去回忆当时的心境,找回自己思维的路程,让我看清自己都做了些什么。不,这并不是什么经验教训,我并不认为过去发生的事情会给未来所做的决定设立一个参考标准。很多事情,我们明明知道做了之后会产生不好的后果,但是我们还是很乐于去做,是不是?理性只存在于过程,而结果是由情绪控制。我并非不是一个理性的人,事实上我花在理性思考的时间多过任何事情,但是这种分析本身能够带给我的乐趣远远大过了它的实用价值。“原来如此”——我常常会满足于这种发现。
        我是这样的人么?我写前面这段话的时候是如此的自然而然,乃至于写完之后才感到一点害怕:或许我并非如此,这只是我无意识中描述的别人?我也不知道。
        之所以会以以博客开头,是因为最近尝试了一下微博。呃,我知道这玩意很流行,但是我始终没有去玩这玩意,因为我从一开始就大概清楚这东西会变成什么样子。是的,刚开始的时候它是一种样子,但很快就会变成另一种样子。其实我并不排斥社交生活,尽管我所表现出来的常常是一种“玩蛋去,别来坑爹”的态度,但是我始终把和别人交流当做一件,或者说最大的乐趣。但是,“和有思想的人交换一些有意义的问题的看法”这件事可真的是苛刻到不行。那么,微博。sina和qq,都号称自己已经拥有了超过1亿的微博用户,这2亿人(我往大了说吧,就算他们没有交叉用户)中,到底有多少人是在发表自己的观点?真的,我都不说有几个人真的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即便是发表自己的情绪都算是好的,而现在有多少微博只是在不断的转发一些无意义的文字?这他妈是《读者文摘》网络精编版?对,我是一个反微博者。我支持博客。我们已经不愿意花时间去认真的思考一个问题,不愿意花时间去看别人对于问题的思考。我们放弃了思考,选择用一句话表达自己。人们开始习惯拒绝解释,这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被动的丧失?在我看来,这是堕落。玩微薄,花费了如此多的时间来试图表现自己和了解别人,却是以一种拒绝的态度,这你妹的还能更虚伪和滥情吗?我们到底在指望什么?哦,快来看我啊,我是如此精彩,我是如此渴望与你联络,但是你知道就可以了,因为我不会去做任何事。嗯?这样子吗?我怀疑,对于这种社交行为的依赖,最终会导致社交的崩溃。我们会慢慢失去自己的思想,那时候便没有任何可以交流的东西了。信息爆炸,产生的不是能量,而是真空。这种爆炸扫清了个体存在的环境,飞散的弹片挤压了思想的流动,没有任何可以活动的空间。对于个人信息乐此不疲的放送,根本就无法传播下去,因为这根本就没有任何包含着可以称之为能量的东西啊。
        之前读梵高的时候,就很羡慕那个年代。那里不但有梵高,还有高更,莫奈,劳特累克,等等等等。关键是,他们每个人都自称是艺术家。是的,因为他们用自己的方式阐述自己认为美的东西,并且坚定的护卫自己的主义,与其他人战斗。而现在,有几人能够自认为配得上“艺术家”这说法?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东西,只是需要对于人类基本情感有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原本是个人生活在世界上最基本要去探求的东西。但是现在,我们却毫不顾忌的选择遗忘这条探索之路。我只是希望,即便人活着仅仅是凭借吃饭睡觉性交的欲望,也要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选择在那些时候做那些事,而不是在几十年之后才发觉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和逃避,才是最大的罪。
        好吧,其实本来还想写一点其他的,但是这种话题往往会很容易引起疲劳和懈怠。就此打住吧。
        另外最近看了Truman Capote的2部小说《冷血 In Cold Blood》和《蒂凡尼的早餐 Breakfast At Tiffany`s》。《冷血》,我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巨作,卡波特在这部作品中表现出的冷峻风格如刀割一般让我发寒,这种极度客观细腻的描写方式是我前所未见的。而《蒂凡尼的早餐》,我完全被女主角郝莉所迷住了,这是那种所有男人都愿意花去大把精力与之交往的女子。我没看过它的电影版本,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选择Audrey Hepburn来演这个角色,我完全无法把她和书中那个女人联系起来,或许看过之后会失望吧:)顺便一提,我很喜欢这种老派的社交生活。
        好吧,谁能告诉我怎么他妈才能把这博客的音乐弄出来?


 
himrlee @ 2011-03-20 19:12

        Gaga的新歌叫做《Born This Way》,之前在VMA的时候就做过预告的。我并没第一时间看,在billboard上看过片段,刚刚看了完整版的mv,结果又是被震到了。貌似想要不被她震到确实有点难- -b很多人都觉得Gaga很雷,这个嘛,反正我是很喜欢的,一直都是。我觉得,如果你多一些娱乐精神,不是很受主流文化的控制,对于Gaga应该是不难接受的。我也觉得Gaga不漂亮,身材也不好(注意看《Alejandro》的mv,我觉得Gaga的身材像个病人,不过她也确实有病,还是随时有可能死的那种……),跳舞也不是很好看,但是我是很能融进她的表演之中。跟她一块疯:)说道跳舞,那么就给大家推荐一个跳得好的,Jennifer Lopez和Pitbull合作了一首《On The Floor》。总之我是不喜欢J.P啦,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么红,但是在这支mv中,她跳得倒是很赞。不要觉得这首歌很陌生,去听一次,你就明白。Pitbull,最早听到的一些歌都不是很喜欢,但是去年他和Usher合作的几首很好听。而且在这个mv里,忽然觉得他有点帅啊~~
        最近日本出事儿了,地震海啸核泄漏,全世界都在关注。国内对此表示压力很大:是表达同情呢还是说活该呢?我只说一句:父辈犯下的罪,你他妈想让后代背多久?呃对了,另外还要说一句:祈你妈了个B福,你能更装逼不能?
        另外,同一时间,利比亚的消息很多人就完全不关注。今天的新闻是美英法向利比亚发动空袭,炸死好多。而卡扎菲决定向平民发放枪支。貌似非洲的独裁者很喜欢做这种事:发动人民,对西方国家搞种族主义对立。越是这种不发达的国家,越是不好欺负。我本以为西方国家不会傻逼到去干这种事,但是这必定会是一个骑虎难下的境地。自从他们和卡扎菲公开闹僵支持反政府联盟开始,这事儿就麻烦了……
        最近看了好多书。究竟有几多?其实也没有几多。2011年开始大约就是《柏林墙》,《大师与马格丽达》还有《渴望生活》。第一本不说了,第二本是大学的时候买的,我都忘了为什么会买这书,难道是因为名字很矫情?看过之后倒也很不错。据说布尔加科夫死前向人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人们知道(这部小说)”。我很中意这部小说的结构,当然还有俄国文学标志性的心理描写。说实话我真觉得俄国是个很有文化修养的国家,他们内心对于宗教和人性的冲突在文学作品中表达的最为细腻。按说俄国是文明进化较晚的一个国家,但是在我的眼中他们远比传统的欧洲国家更为有文化气质。《渴望生活》是梵高的传记,最早是大学假期和Snow逛图书大厦,看到这本书非常想买也非常贵,我还跟她玩笑说以后你要买一本送给我啊。之后大学的图书馆里也找到过,不过那时候有时间都打游戏了,也便没有读。然后前一段时间突然蛋疼画了几天画,就忽然想起这本书了。我对美术史没什么研究,只是走马观花了解了一些。经典画家中我最喜欢的梵高,之后是伦勃朗和庚斯博罗。我一直以来也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样,梵高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艺术家,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才知道,梵高并不是那么悲惨。在他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他已经觉得自己把想画的都画完了。他也清楚自己的精神病最后会导致永远的丧失理智,于是他便去死了。
        梵高完成了他的工作,也并没有带着太多的遗憾死去。


 
himrlee @ 2011-03-10 00:10

        罗加瑞克的日记
        马克西米利安皇帝二十二年秋,狐月,十日
        又是七天过去了,一切都还是死寂。不,其实并非如此,火炬营地在这长久的沉默中已经酝酿出了一股烈酒般的能量。是的,此时此刻,我已经丝毫感受不到从传风中吹进来的冷风。从晚饭之后到现在,我就在这间小屋子里来回的走动,直到身上冒出汗来。是的,我感觉到了,我听到了,那些声音。所有人都在呼喊。萨玛亚或许没有感觉,那张愚蠢的脸上还是保持着怜悯的笑意。
        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火炬营地已经无法在保持冷静了。他们都是帝国的勇士,除了忠诚与服从,他们也是尊严的信徒。一个从没见过的人,剥夺了他们引以为傲的身份——事实上就是如此——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这段时间不断地有低级士官请求会见萨玛亚,或者请萨玛亚给士兵们解释现在的情况和下一步的计划,但是无一例外的遭到拒绝。对于我们这些参加过之前会议的士官来说,这些士兵们是可怜的。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事实上已经不再是帝国士兵,他们的部队已经被解散了!
        士兵中间已经升腾出混乱的气氛。让自己感到光荣的训练被停止,士官们无法向他们解释,又有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来担任他们的长官,只要是一个有荣誉感的士兵都无法在此时保持平静。我亲眼所见,就连平日里最虔诚的士兵也开始咒骂神灵。我敢说,如果情况在没有什么改观,火炬营地的形式马上就会变得让萨玛亚无法控制。昨天晚饭过后时,我在路上遇见了提克利公爵,我本想跟他交谈几句,但是这个谨慎的人用眼神告诉我萨玛亚正在不远处盯着我们。我明白他当时并不能对我说什么,但是在我转身之前,公爵向我点了点头。我无法确定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公爵的眼神坚毅而肯定,这让我又有了一些勇气。
        是的,在这种时候,我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恐慌起来。在军队服役九年,我没有参加过任何战斗,但是如果形势需要,我会义无反顾的拿起剑和冲锋队的人一起冲上去。不过目前这种让人绝望的等待,实在是让我难以忍受。我觉得公爵已经知道了些什么,或者这只是我的错觉,或者仅仅可能是公爵的错觉。
        今天晚饭的时候,我听说第五队的一名士官在企图翻越栅栏逃出营地时被萨玛亚的人当场抓住。士兵们都在讨论这件事,也都为自己的弟兄祈祷,但是没人知道这个人的下场。萨玛亚,你到底在干什么?
        时间已经到了狐月的中旬,按照惯例,维登堡会拍军需官送来冬季的给养和服装。月底,或者下月初,我希望至少会在那个时候有些转机。